關于發布《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》(2017版)的通知
新聞來源: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閱讀數:5728 更新日期:2017/8/10 15:53:57
閩建筑[2017]21號
各設區市建設局(建委),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,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推進建設領域信息化,規范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格式,提高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的資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水平,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,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組織制訂了《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》(2017版)(以下簡稱“本導則”),現予發布,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,原試行版同時廢止。
凡在我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推廣應用的建設工程計價軟件、建設工程造價監督管理軟件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系統軟件及其他涉及建設工程造價的軟件,應當按照本導則設置數據接口,確保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據在相關軟件之間相互交換。本導則在施行過程中有何問題,請逕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反映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7年6月21日